贵州省打击耕地“非农化”:9月前应主动拆除违建并恢复原状

格隆汇直播 · 08/23/2021 04:57
格隆汇8月23日丨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获悉,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、贵州省人民检察院、贵州省公安厅、贵州省自然资源厅、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《关于严厉打击土地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》。《通告》要求立即停止一切土地违法活动。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,非法批准征用、占用土地,非法买卖土地的,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,在2021年9月1日前主动接受调查处理。对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调查处理的,依法从轻处罚;对2021年9月1日前主动拆除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建(构)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的,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。对顶风作案或拒不停止违法行为、拒不接受调查处理的,从严从重处罚。涉嫌犯罪的,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